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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25 23:28:12 点击: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本次招聘对象为不限。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其余人员应聘时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B01、B02的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校研究生工作处、校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2)有3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A01、A02和岗位B01、B02为不同入口。报岗位A01、A02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报岗位B01、B0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考试费100元。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5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5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5月11日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5月11日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5月12日12:00(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B01、B02的应聘人员,岗位A01、A02无需缴费);

  (6)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B01、B02的应聘人员。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A01、A02无需打印准考证。

  岗位B01、B02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网址:https://www.szhct.edu.cn/xueyuangonggao/)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按时间顺序填写高中之后各阶段的学校与专业,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所填信息在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A01、A02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B01、B02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岗位A01、A02: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通过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方式为: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实际动手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2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25%+面试成绩×50%。

  (二)岗位B01、B02:

  考试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和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s://www.szhct.edu.cn/xueyuangonggao/)。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板块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请关注我校网站。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2023年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不通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进行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校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薛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委监督电话: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0829、83627161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点击查看>>>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A01、A02).xlsx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B01、B0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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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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