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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5-11-06 09:52:43 点击:

2026年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宁波市行政中心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基层医疗机构,新院区一期建筑面积10533平方米,旨在为梅墟、聚贤2个街道的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服务辖区常住人口总数8万人。下设梅苑、翔云、聚贤、菁华、广贤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设全科医疗、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妇科等17个临床科室,配有CT、DR、口腔全景机、三星XR7彩色B超、奥林巴斯电子胃镜、血球分析仪、生化仪等医疗设备。

(二)宁波高新区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9月正式开业,位于宁波高新区核心位置,建筑面积7132平方米,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辖区面积5.3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总数5.12万人。下设滨江明月、新晖、明珠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设全科、骨伤科、中医科、口腔科、儿科、眼科、妇科、皮肤科、预防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体检、放射、检验、B超心电、慢性病一体化门诊等多个诊疗科室,配有CT、口腔全景机、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干眼治疗仪、盆底康复仪等先进医疗设备。

二、招聘对象

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24、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签约、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统一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5日9:00至11月24日16:00

考生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序号是考生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5年11月14日16:00-11月16日因网上报名系统网络维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暂时关闭,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或再次报名:

2025年11月28日9:00至16:00

已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正报名信息后再次提交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

(1)时间:2025年11月8日9:00-12:0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12:00。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考生可提前登录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到上述地点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12月5日12:00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现场报名并确认通过审核的考生通过网络邮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面试统一在宁波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20%医学基础知识+80%专业知识,由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闭卷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按平均分划定,但不得低于50分,不及格者淘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前期通过网上报名且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视情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现场报名考生被确定为面试对象后,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制作《面试通知》,点对点发至考生邮箱并自行打印。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签约、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签约、体检与考察

本次招聘岗位由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实行统筹分配。

入围人员须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签约,否则视作放弃。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体检工作由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条件匹配等情况,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有放弃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

若因在签约、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宁波高新区组织部核准,按期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高新区卫生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3.对执业资格证书无相关要求的岗位,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择业期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含)。

5.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的不予聘用。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7.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均参照浙江省最新发布的《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四级专业名称”。

9.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10.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宁波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11.拟聘用人员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12.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3.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考生不要轻信。

14.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15.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574-89288745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7906789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1.2026年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2.2026年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3.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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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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