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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1-06-10 07:02:58 点击:

为加强本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直属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是重庆市政府对外商实行“一站(门)式”服务的窗口。主要职责:宣传重庆投资环境,为计划在重庆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以及向寻求海外拓展的国内及重庆本土企业提供商务咨询及社会服务。为在渝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项目代办、出国(境)团组、国际交流及外商生活、企业联谊、投诉协调及商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在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向招录机关提供证明资料,以“姓名+专业证明资料”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考务人员邮箱(546399548@qq.com)经审核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00至6月15日9: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公招考试入口”中的“电信入口”或“网通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6月16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6月18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6月23—26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公告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英语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英语专业能力。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自助打印的准考证或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网站(www.cqipa.com)。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开展。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网站(www.cqipa.com)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的,其缺额按应聘该岗位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为英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综合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开展,若低于2︰1,综合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2.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7960610

  3.招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田老师:6796061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1.2021年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4108449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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