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公办幼儿园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54名(无编制、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8日9:00至2022年9月30日17: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请下载并填写附件《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一周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并在http://t1.ink/f/bgpkju中填写相关信息。
其他资料: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身份证、毕业证、一周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成PDF发送至1127511647@qq.com邮箱,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并在http://t1.ink/f/bgpkju中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街道。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应聘者应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及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食堂炊事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只参加面试,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都必须参加,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笔试:为强化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将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5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进入下一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18011501420
监督电话:028-64570531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岗位情况表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中和街道公办幼儿园 |
教师(其中体能教师3名) |
19 |
负责幼儿园相关教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备学前教育及学科教学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有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5.体能教师(要求体育专业) |
保育员 |
7 |
负责幼儿园相关保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幼儿园保育员等级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 |
保健人员 |
4 |
负责幼儿园相关幼儿保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备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护师职称或医师资格证可以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区级及以上托幼机构保健员资格证。 | |
财务人员 |
3 |
负责幼儿园相关财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初级会计职称证。 | |
安保人员 |
6 |
负责幼儿园相关安保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保安员证。 | |
保洁人员 |
4 |
负责幼儿园相关保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 | |
食堂炊事 人员 |
8 |
负责幼儿园相关炊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厨师(其中主厨2名、副主厨2名) 1.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 3.具有厨师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2)食堂其他勤杂人员4名 1.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 | |
行政辅助 人员 |
3 |
负责幼儿园相关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