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 2023年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职人员须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职称(执业)要求 |
岗位基本要求 |
主班教师 |
4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30周岁及以下 |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
专业知识与技能过硬,亲和力强,能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在校获得优秀毕业生优先;市、区(县)、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先。 |
托育教师 |
1 |
专业技术 |
本科 及以上 |
早期教育或学前教育 |
35岁及以下 |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或育婴师证。 |
专业知识与技能过硬,亲和力强,能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有育婴师证,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者优先。在校获得优秀毕业生优先;市、区(县)、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先。 |
保育员 |
4 |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持有 保育员证 |
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喜爱幼儿;拥有保育员资格证、婴幼儿照护经验及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注: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尚未满30岁的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1月16日18:00。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从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nyzfsyey@163.com,文件夹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三)资格审查
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正式考核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8:30--12:00。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从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复审地点为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会议室,复审合格发放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1.考核报到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2.考核形式及内容
主班教师、托育教师:采取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师德和幼儿教师教育教学相关技能。
保育员采取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
3.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成绩7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及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2.主班教师、托育教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保育员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学校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5.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决定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工资待遇
主班教师、托育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主班教师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并根据职称、工龄等情况动态调整。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确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参照《市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以第一学历大专、工作年限3年、专业技术十三级为例,岗位工资1585元/月、薪级工资530元/月、基础性绩效工资1320元/月。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
保育员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工资3100(含保险在内)。
四、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招聘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90559352(谭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监委办公室)
川南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
2023年1月6日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