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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淄博市专升本考试温馨提示

时间:2022-04-25 16:43:55 点击:

淄博市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朋友: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5月7日-8日进行,我市共设齐鲁医药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个考点。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时间科目

日期

               5月7日

               5月8日

上午

9∶00-11∶00 英语(政治)

9∶00-11∶00 大学语文

下午

14∶00-16∶00 计算机

14∶00-16∶00 高等数学

二、防疫要求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

(二)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考生请于考前14天前返回淄博市,无特殊情况不要离淄,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对考试工作要求,对跨区域(本市以外,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本市居民应向户籍所在社区报备,非本市居民向所属高校报备,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以免因自身医学隔离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要根据属地有关防疫安排,提前预定酒店,并相对集中封闭管理,在酒店内实行单人单间,单独就餐。

(四)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含本市考生)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根据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对跨区域(本市以外,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有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2天抵达淄博后,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二天下午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如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请该类考生打印完准考证后主动联系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备相关信息。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这三类情况均须持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3. 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包括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等。

(六)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做好个人防护。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员安全,考生赴考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应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考生须知

(一)请牢记开始考试时间(上午9:00,下午14:00),合理规划安排,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考试入场实行“两次安检”制度,考点将设金属安检门和手机安检门,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至少接受两次证件和违禁物品的检查。请考生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入场。

(三)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开考铃声响前不要抢答,考试结束铃声停止后不要拖答,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期间如需全员核酸检测,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有序完成。

(四)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5月6日)下午4:00后到考点门口指定区域附近熟悉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考风考纪

(一)考生要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有关规定,不要因缺乏对考试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的了解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二)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教育部门将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联合执法,全面屏蔽和干扰作弊无线信息的传播,对通过非法手段影响考试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打击。市检查人员将深入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考生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咨询电话:0533-2793621,举报电话:0533-2793611。

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24日


作者:全国专升本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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