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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3-11-27 14:38:57 点击:

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65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现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第七条  202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50名,其中文科25名,理科25名。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文科)、运动训练(文科)和运动康复(理科)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

第八条  报考条件

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手球、射箭项目,且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其中手球、射箭项目主要招收天津市现役运动员。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运动康复专业报考考生须具备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含针推)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参加天津市2024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和我校专业各科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素质测试两项(每项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其中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再按照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训练和运动康复专业按照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文科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理科类专业依次参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相关免试政策按照《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参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测试办法详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市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体育教育4400元/学年;运动训练8000元/学年

运动康复4400元/学年

注:以上为2023年执行的学费标准,2024年如有变动,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将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zb.tjus.edu.cn                  

电话:022-23015120,022-23012606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邮编:301617

邮箱:zhb@tjus.edu.cn

备注:报考须知和招生专业介绍详见附件一、二

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专 业

计 划

学 制

科 类

备 注

体育教育

20

二年

文科

运动训练

5

二年

文科

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手球、射箭项目,且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其中手球、射箭项目主要招收天津市现役运动员。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运动康复

25人

二年

理科

考生须具备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含针推)/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及我校有关报考条件,须完成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填报我校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手球、射箭项目,且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其中手球、射箭项目主要招收天津市现役运动员。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3.运动康复专业报考考生须具备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含针推)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二)报名时间与手续

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2月上旬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b.tjus.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专业考试内容

(一)体育教育专业

笔试(满分100分):学校体育学,参考书目:《学校体育教程》(第二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体育教育专业通用教材,刘海元主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素质测试(满分100分):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二)运动训练专业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共 200 分。

科目1:运动训练学,参考书目:《运动训练学》(2000版)(体育院校通用教材,田麦久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

科目2:运动生理学,参考书目:《运动生理学》(第三版)(邓树勋、王健、乔德才、郝选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运动康复专业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共 200 分。

科目1:体育保健学,参考书目:《体育保健学》(第六版)(赵斌、张钧、刘晓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科目2:临床医学概论,参考书目:《临床医学概论(内科学部分)》(张玉芹、姚鸿恩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

四、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4年1月6日-7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三)考试成绩及查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考试成绩请考生于2024年1月底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b.tjus.edu.cn)查询。

五、退役士兵报考相关事项

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报考我校考生,在全市报名规定时间内,须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参加专业考试(不包括艺体类及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的退役士兵:

1.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和各科考试,具体报名相关安排于12月上旬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其中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手球、射箭项目,且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其中手球、射箭项目主要招收天津市现役运动员。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2.报考我校运动康复专业: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具体报名相关安排于12月上旬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可不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考生须具备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含针推)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该部分考生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参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提示:该部分考生不可以再参加2024年3月份单独组织的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

(二)免于参加文化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运动康复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和各科考试,其中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手球、射箭项目,且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其中手球、射箭项目主要招收天津市现役运动员。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运动康复专业考生须具备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含针推)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根据《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文件要求:“2024年3月退役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单独组织一次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报名安排请于2024年3月中旬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该部分考生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考试中的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参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体育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求,立足天津、辐射京津冀、面向全国,培养具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扎实的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技能,较强的育人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研究、课外体育活动、训练与竞赛及管理工作的优秀体育教师。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品质,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立志成为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业务培养要求

1.具有教育理论及体育运动相关理论基础、体育运动技能。

2.具备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组织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课余运动训练和组织体育竞赛的能力。

3.初步掌握体育科学研究和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的方法,能够运用教育理论和学校体育的理论和技能分析研究本领域各种实际问题。

4.熟悉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培养领导力,具备学习、创新能力,适应未来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

5.具有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二、运动训练专业

(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标“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遵循“学贵立德,动必有道”的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健康理念,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水平及竞赛组织能力,能够胜任从事训练、竞赛、体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敬业精神、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品格高尚。

业务培养要求

1.牢固掌握运动训练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高运动技能水平、突出“一专多能”。

2.熟练掌握教学、训练相关原理及规律,具备竞技体育训练、体育教学、大众体育健身、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竞赛规则与裁判方法等相关知识及实践能力。

3.熟悉我国有关体育、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相关改革与发展动态。

4.系统掌握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手段,能够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实践、撰写体育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

5.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根据不同群体身心发展特点,充分挖掘体育的育人功能与价值。

三、运动康复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依据国家“健康中国 ”发展战略和运动康复行业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态度、人文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人体运动科学、康复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运动康复评估治疗与运动伤害防护技能、具有一定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强,能够在运动队、各级医院、康复养老机构、健身健康机构、学校等部门从事运动康复和运动损伤防护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守、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定的职业情怀和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严谨求实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素质;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投身运动康复行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创业意识。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具备较好的社会能力,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富有敬业精神、奋斗精神与工匠精神。

业务培养要求

1.掌握扎实的人体运动科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康复技术的知识与技能,具有独立进行运动康复评估、治疗和运动伤害防护的能力。

2.具备扎实的运动康复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能够独立评估和处理运动康复领域的常见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解决运动康复领域科学问题的能力,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与撰写。

3.熟悉运动康复领域的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了解运动康复专业发展的前沿,具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适应运动康复专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4.具有终身学习、终身发展、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意识与能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作者:全国专升本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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