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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忻州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8-09-24 21:39:24 点击:

2018年忻州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急需紧缺的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教师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通知〉并下达2018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其中:博士16名,硕士2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忻州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特岗农技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17日为截止日期。

  六、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到学院人事处报名。学院按照资格初审、综合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硕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忻州师范学院人事处(主校区主楼90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报考辅导员岗位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还须提供入党证明。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3)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1)面试由5至9名专家组成(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其中舞蹈、体育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设计、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一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以内。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6)面试全程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得连续两年选择同一医疗机构)。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示信息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拟聘人员公示(样式)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招聘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学院分管组织副书记、分管人事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教师工作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主要领导及其分管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学院人事部门及参与人员要严格规程,严肃认真,严肃纪律。

  十、咨询监督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350-3339058

  监督电话:0350-3339056

  咨询时间:8:30—11:30,15:00—18:00

  网 址:http://www2018.xztc.edu.cn

1.2018年忻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sa.doc
be4b131e4720715d2c1a3282fa4c88d1.doc (107.50 KB)
2.2018年忻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sa.doc
e8ee471eb7e269df509b79295b996691.doc (107.50 KB)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借章)

  2018年9月17日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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