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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时间:2024-12-31 09:36:05 点击:

  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4〕8号)文件精神,经河津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3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安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30人,为从事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的非编制工作人员。每名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河津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河津市户籍(户口本为河津或户口本籍贯载明为河津的)或居住地为河津市(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解聘的;

  6.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9.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发布时间为7天。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报名网站端口(报名网站http://sxhj.bmren.cn/)。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7:00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为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河津市司法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要求,需核减、取消、合并招聘岗位数。

  4.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5年1月1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后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市(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1月15日18时前到市司法局220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持续关注招聘公告,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www.sxh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法学专业知识》包含岗位职责要求所应具备的法学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经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市司法局、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面试由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面试考官为5-9人(奇数),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并签订保密协议。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考生面试2道题,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2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面试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生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专业毕业的,或具有政法、公安机关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依然并列者,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司法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薪酬管理等按《运城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六)岗位分配

  拟聘人员岗位为基层司法所。按照总成绩高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八)岗位补缺

  考生总成绩保留3年,期间因在聘协理员离岗造成的岗位空缺依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职责与待遇

  (一)司法协理员岗位职责

  1.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0.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协助开展司法所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

  司法协理员最低服务期3年,薪酬福利参照同级公安辅警工资标准,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指数等,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结合司法协理员相应的工作岗位进行核定,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司法协理员公用经费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用于保障司法协理员办公办案所需设备设施、组织健康检查、开展培训等工作、管理需要产生的支出。

  招聘咨询电话:

  市司法局0359-2312819

  市人社局18735978070

  咨询开通电话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招聘公告由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河津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一览表.xlsx

  河津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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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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