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公开招聘单位门岗的公告
为提升我部营区安全秩序水平,满足单位日常管理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门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此次公开招聘门岗1名,身份为临聘人员,主要从事营区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新龙县户籍人员中退役军人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军队工作,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筹分配、管理、使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加分条件:
1.个人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在总成绩上加5分,荣立“四有”或嘉奖的在总成绩上加2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在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或认可,累计加分不设上限,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上进行加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新龙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4.报名咨询电话:18990455986
5.报名材料:身份证、退伍证和相关加分证明的原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蓝底照片2张。
6.资格审查: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提供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招聘条件进行初审,现场确定面试人选。
7.面试:面试工作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将通过电话提前告知考生,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应答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含加分)。
8.体检政审和公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基础健康体检内容为准,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政治审查在体检结束后开展,若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程序结束后,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将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县城格萨尔广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聘用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以后,门岗的工资待遇按照每月不低于3500元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
新龙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