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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黑龙江省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时间:2026-04-11 09:52:52 点击:

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黑龙江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1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604/c01_1118571.shtml

3.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4.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songbei.gov.cn

5.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6.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7.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8.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9.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10.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1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1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chinabx.gov.cn

1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14.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15.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鼓励生源地毕业生报考当地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药学(含中药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6.考生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招聘岗位相关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8.《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9.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含)。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应聘人员到拟应聘单位所在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现场或网站报名,并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形式以各区、县(市)政府官网通知为准)。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30日期间,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自行确定,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同区、县(市)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附件1)。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请关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电话通知。

6.笔试准考证发放。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按照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通知或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7.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并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划定成绩合格线;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8.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声明》,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过程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或代码、姓名、政策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等),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含)。

10.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1.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等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总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电话通知。

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区、县(市)卫健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一)乡镇卫生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拟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拟聘用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由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五)聘用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经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区、县(市)乡镇卫生院存在空缺编制的前提下,可纳入编制管理。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松北区:0451-84090484

2.呼兰区:0451-57330360

3.阿城区:0451-53721683

4.尚志市:0451-56768016

5.五常市:0451-56656511

6.巴彦县:0451-57712160

7.木兰县:0451-57082728

8.依兰县:0451-58637705

9.宾 县:0451-57918113

10.方正县:0451-57114006

11.通河县:0451-57422912

12.延寿县:0451-50318728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

2.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6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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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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