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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时间:2026-05-06 09:49:55 点击:

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邮电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邮电大学坐落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信息通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1万余人,其中研究生8300余人。在职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9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200余人。学校现有学院17个,本科专业6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实施专业5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通信工程等10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重庆市一流学科2个、重庆市重点学科16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项目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28个,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校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化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国际排名前1%。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个,博士后合作导师90余人,在站博士后200余人,分布在通信与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等学科方向。

学校坚持自主创新,是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基地,被誉为“中国数字通信发祥地”。学校现建有移动通信终端与网络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重庆)、中国-韩国工业物联网“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重庆工业物联网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网络空间大数据智能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量子信息智能网络基础理论与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旅游多源数据感知与决策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数字经济智能与安全川渝共建实验室等80余个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文旅部及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学校曾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等殊荣。

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勇攀世界一流学科高峰,学校以师德师风为先、以人才成长为要、以作用发挥为本,以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为重点,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构建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格局,涵养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生态,努力造就一支以科学家领衔、学术英杰辈出、青年才俊竞相涌现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A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20日9:00;B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00至9月30日9:00。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A类岗位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A类岗位”; B类岗位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B类岗位”)。

考生只能选择我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均下载并填写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资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A类岗位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此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学校对B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B类岗位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将不再继续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学校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按照学校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接受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复审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考核,考生应按照学校各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授课基本水平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试讲时间45分钟左右。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职业素养、教学科研学术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及与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需求契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10-15分钟。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拟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若因考生在面试后、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 本公告由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 人事处咨询电话:023-62460012。

(三)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版)

3.重庆邮电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下载:

 附件1 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xls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 重庆邮电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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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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