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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合川区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9-06-02 21:37:10 点击:

为加强合川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2名。其中,公开招聘50名(见附件1),公开选聘22名(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及教师资格证书。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及教师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考语文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它学科岗位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公开选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自愿履行最低5年服务期(其中:公费师范生6年以上);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认定,招聘单位和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属同一专业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或招聘岗位报名。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17: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gz/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9年6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电子照片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6月14日20: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6月15日至6月17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可在报名时于报名系统中查询,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缴费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官网进行公布。

      4.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9年6月26日至6月2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各岗位要求的开考比例(其中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公开选聘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至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社保网公布的最新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2)。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 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1日。

      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公开招聘的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往届生提供:①笔试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④《重庆市合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2)应届毕业生提供: ①笔试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重庆市合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公开选聘的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①笔试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④《重庆市合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⑥在职在编人员提供由用人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⑦附件2相关条件中所必须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 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比例(其中,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3,公开选聘不限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选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7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本次招聘,面试以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选岗工作在政审考察结束后及时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附件5)的,还可按规定享受我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补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42756176

      区教委:023-4282417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合川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合川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重庆市合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

      5.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

   

  附件1-5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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