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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1-09-29 20:45:09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临武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10月1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临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临武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东云路443号),联系电话:0735-6388295。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2021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临武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东云路443号)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人民医院临床医师A、药师、副主任医师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A、临床医师B、中医医师A、中医医师B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其他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0月19日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10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打印本人报名当日或前一日的电子健康卡和行程卡(体现更新时间)。⑥《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签名必须为手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承诺和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科目。县中医医院医师B、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A和中医医师B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知识;县人民医院护理、县中医医院护理A和护理B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临武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医疗审核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其余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120分钟。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1年11月中旬左右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地点。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临武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临武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临武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临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临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报名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临武县纪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735-6321259。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6388295。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6388295。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临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1).xlsx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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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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