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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2-10-27 10:07:22 点击:

延边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现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自主设置交叉学科5个。现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5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与西部高校相同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按国家B类分数线录取。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暂按2080人安排,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90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85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5人。

2023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延边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表》(网址grad.ybu.edu.cn)。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其他要求请参考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需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①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a.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临床医学所含所有专业;b.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限报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专业;c.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②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具有《西医医师资格证书》和《西医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③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需加试。

(2)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型):

①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a.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临床医学所含所有专业;b.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限报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专业;c.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②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具有《西医医师资格证书》和《西医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③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外语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

④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9.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

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要求具有《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口腔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10.按学科要求需要提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425分以上、含425分)以及其他证书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等官方可查,其它不予承认。

1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12.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4.其他学科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

15.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美术学(130400)、艺术设计(1304Z1)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2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0月25日前用EMS寄达我校研招办。

7.关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是专项计划,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不同,考生报名时不选择任何专项计划选项。该政策不加分,是在所报专业计划未完成时按照少数民族政策分数录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专业、人数待定,具体计划人数以国家下发计划为准)。

9.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延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户籍在延边州内考生现场确认场所一般为延边州招生办)。具体时间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d.ybu.edu.cn)。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501-设计素描、502-素描、503-色彩人物写生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时间8:30-12:30,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请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ybu.edu.cn/)查询。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可不选定向)。

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应届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就业单位并选择定向否则不享受该政策)。

③定向协议:所有报名时填写定向的考生,如果进入复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定向协议书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

④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材料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请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七)调剂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翻译专业类别、领域学制为2年,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专业类别、领域学制为2.5年。

十、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24000元/人/年。

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30000元/人,硕士生20000元/人。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博士生第二、三、四学年,硕士生第二、三学年则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

研究生奖学业学金标准(单位:万元/年,人)

培养层次

年级

等级

奖励对象、比例

额度

博士生

博一

A类

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

1

B类

其他生源

0.8

博二

博三

博四

一等

10%

1.2

二等

30%

0.8

三等

50%

0.5

硕士生

硕一

A类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非定向生源(含免推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往届非定向生源

0.7

B类

其他非定向培养研究生

0.5

C类

定向培养研究生

0.3

硕二

硕三

一等

10%

1

二等

30%

0.7

三等

50%

0.4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

(四)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朴杰教育发展基金-最佳学术奖、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崔贞玉助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五)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等。

(六)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家庭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校园地助学贷款:只限家庭所在地尚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不可同时申请)。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二)2022级开始,经济管理学院和地理海洋与科学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均在珲春校区培养。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ad.ybu.edu.cn/)。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注明“非全日制”。

(六)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

(七)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

(八)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ad.ybu.edu.cn  

(九)我校招生章程若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国家管理规定为准。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Email:ydyz@ybu.edu.cn


作者:全国考研信息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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