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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时间:2023-06-28 10:34:12 点击:

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我校计划接收推免生122人,其中计划接收直博生18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8人、“兴边富民”专项推免计划6人。优先面向推免生录取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详见龙江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如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小于推免生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普通招考。

第三章接收推免生条件

第五条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

1.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二)推荐免试直博生

除须满足本条(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3.经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直攻博申请表》。

第四章接收程序

第六条报考哈尔滨理工大学的考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第七条我校通过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人发送复试时间、地点等有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八条通过复试后,由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不再进行补录。

第五章学制与培养方式

第九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其中,法律(法学)和翻译硕士学制2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推荐免试直博生的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第十条推荐免试硕士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相应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推荐免试直博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相应培养方式和管理等要求按照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学费标准与奖助办法

第十二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

第十三条推荐免试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标准: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士一年级10000元;硕士二、三年级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30%)。学业助学金标准:硕士二、三年级,一等学业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10%)、二等学业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30%)。学业助学金不兼得学业奖学金。

第十四条推荐免试直博生,国家助学金每年13000元;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业奖学金标准:博士一年级10000元;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2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40%)。学业助学金标准: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业助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40%)。学业助学金不兼得学业奖学金。

第十五条推荐免试直博生享受助研津贴,补贴标准0.5万元/生/年。

第七章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待录取资格(对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研究生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

(四)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

2.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直攻博申请表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主楼E1319室)

联系电话:0451-86390155

电子邮箱:sszsb@hrbust.edu.cn

邮政编码:150080

附件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pdf

附件附件2:哈尔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直攻博申请表.doc


作者:全国考研信息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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