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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时间:2026-04-02 08:19:09 点击:

2026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3家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丽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相关文件或公告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并在报名时注明身份。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对象范围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截至2026年4月1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报考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也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市卫生健康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考试):http://www.lishui.gov.cn/。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4月2日9:00-4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浙医聘”平台http://zheyipin.zjmss.org.cn/(技术支持:0571-88835342)。

报考人员登录“浙医聘”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4月2日9:00-4月10日17:30。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将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报名岗位若被核减或取消,已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5月7日9:00-5月10日9:0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医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护理学》,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六)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4)。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报考证明(附件2)。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临床护理类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八)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办法进行。体检工作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考试任一环节出现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若遇“浙医聘”网站问题,请及时联系:0571-88835342。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8-209127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丽水市中心医院0578-2285061

丽水市人民医院0578-2780031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0578-2299951

举报投诉电话: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8-2091421

附件1:2026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报名表.doc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9249705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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