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2026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地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喀什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原则
本次计划招聘1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1、消防战斗员7名
岗位要求:需能够吃苦耐劳,身体素质过硬,服从意识强(部队退役士兵或原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
2、消防炊事员4名
岗位要求:持有厨师证或能熟练掌握烹饪技能;具有烹饪从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具体工作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所属华凌路消防救援站、创业一路消防救援站。
按照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基本条件与范围
(一)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持有厨师证等相关证件者),经喀什地区消防救援局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流利表达及使用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和办公室应用软件者优先;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中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9)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6年5月11日)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0日。
报名地点: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报名。
报名需上传材料:按照岗位需求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退伍证、立功受奖、普通话三乙及以上证书等证件证书)。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本次招录为网上报名,由工作人员统一开展线上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上传全部资料、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证明、普通话三乙及以上证书,以及《喀什地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现场核验。报考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资格复核将不予通过。
四、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体型测评、面试、考察政审、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另行安排,由喀什市消防救援局结合招录工作实际适时发布。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参照《2026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考核标准对照表》(附件4)执行。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二)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应录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三)政治考核。招录政治考核应当以招录对象现实表现为主,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标准》执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其他信息务必确保准确。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3)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审查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经各环节考核合格后,公示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将通过消防救援局营区现场公示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有空缺的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二)录用和入职待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开展岗前培训3个月。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入职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专职消防队员待遇合计6972元/月(含实发工资,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另工作满半年后每月500元高危补助。录取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按计划调休轮休。
六、特别提示及咨询方式
(一)应录对象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格检查或政治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录人员自动放弃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均取消入职资格。招录各环节中如有相关一项不合格,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二)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请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通过资料审核人员均会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录对象自报名至拟录取人员公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录对象自负。
(四)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请参加体能测试和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
(五)联系方式。
喀什市消防救援局联系人:迪干事13209979730
联系时间:工作日内10:00-19:00
纪律监督电话:0998-2813125,0998-2843119
以上招录简章未尽事宜由喀什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附件1:喀什地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附件2:喀什地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
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附件4:2026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考核标准对照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喀什地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