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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9人)

时间:2020-11-28 21:41:46 点击: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我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恩施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2020年我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4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9名,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各岗位所涉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2020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附件2;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州人社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恩施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eszrsksy.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2020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核通过的不能再重新报名。

  2.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三)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7:00。

  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社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2020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网上缴费并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共考2个科目,每个科目50元)。逾期未确认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含已脱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正常进行网上缴费,参加笔试时由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办理信息登记,考后经考试机构核实信息后统一退费至考生本人银行账户。所有考生需于笔试当天13:00前在考点指定位置登记(请考生关注笔试考点现场的提示标牌)。

  (五)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恩施州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8-8246006,8230176)。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地点

  1.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2月19日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

  1.笔试内容和形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笔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试卷类别参考综合管理A类实施,主要测试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考试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文具、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恩施州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发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由州人社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招聘人数1:3或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考生根据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后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应依规公示。

  2.面试实施

  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考生根据面试组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考核等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66号)规定执行。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根据招聘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分级、分类、灵活多样的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情景模拟、技能操作、试工等方式实施。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可正常进行,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湖北民族歌舞团声乐演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上述方式执行后总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40%+面试成绩×60%)。 

  为准确核实上述人员加分资格,请上述人员认真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表》,见附件4),“三支一扶”人员将表交到本人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三支一扶”办登记,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将表交到本人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登记;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将表交到恩施州人社局事业科登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将表交到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加分表》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前,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上述人员中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应聘定向岗位的上述人员不加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备案前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备案和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和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和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所报岗位为定向招聘岗位或者有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执业资格条件和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限制的,请在报名系统备注栏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相应要求。如:xx年大学生村官;本人退役士官(士兵);本人xx县户籍;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人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条件为专业类别的,请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联系电话,咨询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条件;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专业类别。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年(或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据实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5)。考生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经乡镇党委按程序推荐的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其他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岗位表》中未明确的,参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的条件执行。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人社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9.请考生务必关注州人社局官网和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二)岗位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公告比例的,原则上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折后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取得聘用资格。

  (三)建立候聘人员制度

  州人社局将进入招聘岗位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21年3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候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补聘人员的,可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聘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核,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备案后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考试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拟聘人员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政策咨询电话: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1229

  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2.监督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46709

附件1: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

附件3: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退费登记表.xls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5: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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